区物价局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农价费政策清单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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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7日发表
区直各部门:
根据《省物价局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17]112号)文件规定, 原预防接种劳务费收费项目变更为预防接种服务费,自2017年10月1日起,疫苗接种单位接种第二类疫苗时,可以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收取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7元/剂次。现对《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关于调整2017年度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的通知》(荆东价发[2017]4号)《区物价局关于公布区级涉农价费政策清单的通知》(荆东价发[2017]8号)进行调整。
特此说明!
东宝区物价局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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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06:06:1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