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边镇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一、桥边镇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改建工程,已由点军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工程综合说明:本工程为桥边镇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改建工程。原建筑层数四层,砌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建筑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地面以上建筑总高度 2、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 3、工程建设地点: 点军区桥边镇卫生院。 4、工 期: 3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证书上备案的人员; (5)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6)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 (7)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 20 09年 4 月14日至 2009 年 4 月 18 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 五、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六、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9年 4 月 24 日 9 时30分,提交地点为点军区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大厅,由招标人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点军区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九、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市建筑业协会备案的在宜分支机构负责人亲自洽谈并签署。 十、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09年 4 月 14 日。 招标人: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文方 联系号码: 150****8799
日 期: 2009年 4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