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消费扶贫承办主体的公告
为有效对接市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夷陵区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夷陵区推进落实消费扶贫三专一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夷扶组发〔2021〕1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消费扶贫承办主体。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在夷陵区注册的机构或企业(不是独立法人的入选后注册为独立法人);
(二)从事涉农电子商务或相关业务;
(三)有或能整合与消费扶贫业务规模相适应的配送资源(包括团队、电商平台、仓配场地、快递物流含冷链、设施设备等);
(四)热心公益,能响应党和政府号召,投身全社会巩固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事业;
(五)具备农产品检测能力的机构和企业优先;***扶贫办消费扶贫专柜推荐企业优先;
(六)近三年来,申报主体无不良记录。
二、遴选程序
(一)凡有意参与消费扶贫的承办主体均可申请报名,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实施方案、执照、证书、照片等相关佐证材料,材料一式8份。报名地址:夷陵国际行政服务中心,区经信商务局六楼603室。联系人:刘伟,135****8228。
(二)区经信商务局汇总申报材料,按照遴选条件初选后,提交区消费扶贫三专一平台建设工作专班进行评审(首次遴选1家消费扶贫承办主体)。评审采取资料审核、企业考察和现场演讲相结合进行,资料审核占30分,企业考察30分,现场路演40分。
(三)按照工作专班评定打分的最高分选定承办主体,由区政府扶贫办发放夷陵区消费扶贫项目承办委托书,并向社会公告(承办主体一年一评估,一年一委托)。
三、遴选时间
1.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月21日;
2.专班审核申报资料、现场考察、单位路演时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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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夷陵区消费扶贫承办主体遴选评审记分规则
2.夷陵区消费扶贫承办主体申报表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