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愧青天--记长阳人民法院审判员覃发国
本网讯 办案的最高境界是从根本上让当事人止纷息争,使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达到完美统一。
头顶国徽,肩扛天平。他置身法台27载,办理各类案件1836件,接触原被告近万人,调解率高达70%,至今未办错一件案,写下了零发还重审、零全案改判的记录!他就是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榔坪人民法庭党支部书记覃发国。
法律是天,谁也别想捅个窟窿
1977年,一纸调令,改变了与共和国同龄的覃发国的人生道路,他从一名国家干部成为一名代表人民意志、行使国家审判权力的人民法官。一种从未有过的神圣让覃发国暗发誓言:忠于党和人民,维护法律尊严!
俗话说,打铁先要本身硬。覃发国深知,一名合格的职业法官,必须具备通晓法律要义的业务本领。打进法院大门的那天起,无论是在单位宿舍里还是在办案途中的旅店里,覃发国如饥似渴地跋涉在法律的书山上,就连难得的回到深山农村家中休息的时候,他也要妻子把自己反锁在家中,读书做作业……功夫不负有心人,覃发国不仅获得了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颁发的大专文凭,而且成为一名熟悉审判业务的审判员。
1986年,覃发国从县法院回到长阳最边最穷的法庭—————榔坪法庭,有人戏称他说:覃发国这回是真正回家卖红薯了,而他却一本正经地说:“我是为民作主来的!”
那是2000年的11月的一天,崇山峻岭中的贺家坪已是叶红霜白,身为庭长的覃发国带领法庭的同志来到一村民家中执行一起已经判决生效的债务纠纷案件。在村民家中,当事人的一位亲戚辱骂执行人员,并抢夺卷宗,踢倒执行人员。而当事人则左手拿着砍骨刀,右手拿着猪草刀,挥舞着向执行人员奔来……
面对着锋利的刀刃,覃发国毫无畏惧地冲向前去,冷静地忠告相距只有一米左右的当事人:“你要对你所做的后果负法律责任,”声音不大,如雷贯耳,就在当事人一愣间,覃发国箭步上前,将当事人扑倒在地,夺下两把大刀……
当案件执行完毕,人们在称赞覃发国临危不惧的勇敢时,覃发国却说出了一句饱含哲理的话:“法律是天,谁也别想捅个窟窿!”
1998年8月,榔坪法庭受理一起因触电身亡而引起的人身伤害赔偿案。该案原告是一位穷得丁当响的农民,被告是有权有钱有势的单位和一村民委员会。覃发国接案后,四被告先后请人给覃发国打招呼,恳求他“多加关照”。
覃发国没有被前来说情的多年好友、昔日领导的那份真挚感情所左右,三赴茶园村,查清了案情事实真相,依法判决四被告败诉并进行经济赔偿。
此案的公正判决,在榔坪镇引起强烈反响,众多农民发出一个感叹:覃发国真是一个“宁可得罪人、也不得罪法”的好法官啊!
百姓是天,人民利益至高无上
在覃发国的司法实践中,无论案件大小、难易,无论当事人亲疏、贵贱,他时刻以行动去维护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去实践法律的公正与公平。
2001年7月,覃发国审理了一起两村民因土地使用权纠纷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案。熟悉案情的人都知道,该案是一个难剃的头。因为此案在诉讼前,两村民就土地权属问题分别多次找过当地政府解决,并数十次上访到省、市、县有关部门,仅领导的批示件就有一寸多厚,时间长达3年之久,相互间的关系已是剑拔弩张……
如何使这一棘手案件平稳落幕?覃发国耐心主动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认真分析双方的每一份举证,4次深入案发地勘查取证,并与20多名知情者座谈,案情在覃发国脑海中清晰开来:土地使用权属问题是该案的关键。
原来,被告把房屋卖给原告,并通过村委会签订了责任田转让给原告的合同。几年后,被告想收回责任田。但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时,村委会却与原、被告先后签订了土地使用承包合同,致使你种我毁长达3年。在铁的证据面前,法庭依法判决被告与村委会所签土地使用合同无效,赔偿原告财产损失,村委会作为第二被告承担相应责任。一桩“老大难”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去年8月,位于榔坪集镇的东升客运大酒店的老板王东升来到榔坪法庭,他告诉覃发国,四川平昌县第一客运公司跑广州的长途班车司机借了酒店6000元现金,现在该公司跑广州的长途班车已停开,咨询应该怎么办?
覃发国知道6000元借款对于一个做小本生意的老板意味着什么,他告诉王东升:“你可在榔坪法庭起诉,我们跟你跑腿。”王东升起诉后,覃发国通过平昌县人民法院协助调解,不到1个月的时间,6000元的借款如数汇到了王东升的手中。
多少恩怨被覃发国化为玉帛,多少纷争被覃发国一一理清。据统计,20多年来,覃发国共调解了1270多件案件,调解率高达70%,被誉为地方稳定的“保护神”。
职业是天,言行举止为国徽添彩
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法官,覃发国在榔坪镇亲戚多,熟人多,同学多,朋友多。然而,覃发国以自己的一言一行捍卫着法律和法律工作者的尊严,留下了27年无一次违法违纪、无一人状告贪赃的佳话!
覃发国是典型的“半边户”,前些年,家中上有老下有小,一切事务全靠体弱多病的妻子操持。就是现在,也还得靠一儿一女在外打工贴补家用,贫寒的家境由此可窥一斑。
在物欲横流中,当原告或者被告以钱物相赠或盛宴邀请时,覃发国总是一一回绝,始终保持着“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的那份崇高的职业操守。
1989年3月,一位76岁的农村老人拄着拐杖来到法庭,以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找到覃发国讨个说法。覃发国立案后立即进行走访、取证、调解,最后运用法律为老人讨回了公道。那天,老人扛着专程在榔坪街上买来的一个大猪腿前来感谢覃发国,覃发国对老人说:“为您服务是人民法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您的情我领了,猪腿您拿回家补补自己的身子吧……”坚辞不受,老人流着泪扛着猪腿走出法庭大门:“覃庭长,你是我见到的最好的‘官’!”
去年9月,榔坪法庭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当法官当庭作出原告胜诉、被告败诉判决,并宣布“退庭”后,覃发国叫住了被告:“你给我送的200块钱,我当天就交到了法庭,请你领回去,不然就充公了。”原来,被告虽然知道覃发国的脾气,但还是仗着和覃发国同族同姓同辈分,送来200元钱请他“给办案法官打个招呼”,未等因连办5起案件而感冒、正挂着输液瓶的覃发国说上一句话就走了,覃发国只好当即将钱交到了法庭。
2000年春,覃发国妹夫的弟弟因拖欠镇烟草站肥料款受到起诉。接到法庭传票,一想到自己的***是庭长,当事人对此不屑一顾。殊不知,覃发国早已叮嘱同事: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当“偿还欠款”的结果当庭宣判后,当事人去找***“理论”,覃发国没等他开口却先开了口:“法律尊严在于公正,决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所改变,法不容情就是这个道理,你应该支持***呀!”说得当事人主动交清了欠款,并表示“再也不会让***作难了”。
公正廉洁,司法为民,覃发国以27年不变的追求,为头戴的国徽增光添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他所在的法庭成为宜昌全市唯此一家一流模范法庭!
“老牛自知夕阳晚,不用扬鞭自奋蹄。”如今,大山可以作证,属牛的覃发国虽然已从庭长岗位退下来了,但他仍然奋战在审判一线,高举法槌,惩制邪恶,守护一方土家山寨的安宁!
来源于:宜昌日报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