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义务兵优待金和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已发放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本网讯(通讯员 张永权)截至7月8日,我县2014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兴山县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为每户每年6271元,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为每户每年8493元,进藏(疆)部队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按三倍标准发放,应届本科毕业生按以上标准增发100%,应届专科毕业生按以上标准增发50%。
经过县民政部门认真核对,今年我县享受优待金的义务兵家属143户、自主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对象72人。全县共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79.471万元,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费89.559万元。
(责任编辑:王琼 编审:邹远景)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3 13:31:5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