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进餐无钱付清饭费民警自掏19元调平纠纷
9月21日,湖北仙桃籍一名来武汉男子因在快餐店喝酒并吃下19元的快餐后无力付费,遂与店主产生纠纷,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长青街派出所110值班民警苏卫东等从迅速赶到纠纷现场,并自掏19元钱帮助该男子结清饭钱,同时对该男子进行教科书式劝诫其自食其力。
现年49岁的男子蔡某来自湖北省仙桃,长时间滞留武汉。9月21日下午3时许,无所事事的蔡某来到武汉市东西湖区长青街革新大道附近一家快餐店,蔡某要了一份19元的快餐后,在店内喝起了白酒及啤酒。
片刻后,蔡某酒足饭饱,身无分的他却无力支付19元的快餐费。蔡某于是向店主提出记帐或使用手机及随身所穿的西服充抵饭钱,均被店主拒绝,双方发生纠纷。无奈之下,蔡某于是拨打警方报警电话求助。
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长青街派出所110值班民警苏卫东等人接到蔡某报警后,迅速赶到事发现场。民警苏卫东很快发现蔡某此前曾多次在酒后报过警,是个“老熟人”。民警苏卫东了解到该纠纷的前因后果后,鉴于蔡某手中无钱,于是自掏腰包为蔡某付清了19元的快餐费。
因蔡某年仅49岁,且具备劳动能力,有打工养活自己的条件,民警苏卫东于是对蔡某进行教科书式劝诫,耐心劝诫蔡某通过自己的劳动自食其力,而不能喝酒麻醉自己。在民警苏卫东的一番劝说之下,蔡某方才醒悟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