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度渔业油价补助资格公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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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1日发表
各水产区域站、相关镇农服中心: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渔业成品油价格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油价补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2017年度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工作已进入资格公示阶段。为切实做好资格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公示地点:拟补助对象所在村级组织政务公开栏内;
2.公示时间:自2018年4月13日至4月19日,共7天(5个工作日);
3.安排专人看守,不得缺损或被撕毁,以保证广大群众在公示期间随时都能见到公示表;
4.公示期间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我局联系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5.公示回执及公示处所照片请于4月25日前送交县渔政监督大队。
特此通知。
宝应县水产局
2018年4月9日
抄送:扬州市农业委员会、宝应县财政局、宝应县审计局、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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