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服务名牌开评我市服务业品牌培育工程正式启动
汉阳质监动态
第***期
武汉市汉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0月24日
武汉服务名牌开评
我市服务业品牌培育工程正式启动
近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开展武汉市服务名牌评价工作。这标志着武汉市服务业品牌培育工程 正式启动。
此前,武汉名牌评价工作都是针对企业的产品。为全面提速服务业升级计划,提升武汉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和质量,打造武汉服务标准和服务品牌,根据《武汉市质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武汉名牌产品评选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87号令)和《关于印发服务业湖北名牌评价暂行规定的通知》(鄂质兴办〔2013〕15号),今年首先在工程设计行业及旅游业开展武汉服务名牌评价工作。经评审符合条件的,以市政府名义授予武汉服务名牌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
根据规定,凡经工商注册(我国境内)并在本市稳定经营3年以上的符合以下条件的服务企业均可自愿免费申报。
(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服务内容明确,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
(三)企业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年纳税额、主营业务年营业额在全市本行业中位于前列。
(四)企业服务质量先进,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五)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计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
(六)建立健全了顾客投诉处理反馈机制,投诉处理及时,有较高的顾客满意率。
(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得到社会广泛赞誉。
(八)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报:
(一)申报企业的申报数据达不到申报标准的。
(二)近三年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三)近三年有重大偷逃税记录,被相关部门处罚的。
(四)申报企业欠税数额较大的。
(五)有不良信贷业务记录的。
(六)企业存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
通知还按行业对申报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工程设计行业。
具有本行业甲级设计资质,近三年每年签订设计服务合同不低于十项,设计产值超过5亿人民币的大型工程设计企业。
具有岩土工程、建筑工程、风景园林、市政工程及其他专项甲级资质,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年产值达到8000万人民币或获得国家、省、市设计一等奖的单位。
(二)旅游业。
1、旅行社:5A级旅行社旅游业务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年组团和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年缴税金在全市旅行社业排前5名或居于湖北省旅行社业前20名。近5年均通过工商年检,并成为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的。
2、旅游景点: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上一年旅游接待30万人次以上,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
3、宾馆和餐饮:年营业收入4000万元以上;宾馆为4星级或以上;餐饮为国家等级酒店4钻及以上或中华老字号。
4、旅游商品: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建设有武汉旅游商品旗舰店、专卖店和专柜;武汉礼物商品种类达100种以上。
企业需提供省辖市税务部门出具的当年度纳税清单,企业纳税额不低于当年销售额的5%,有减免税、出口退税等特殊情况的需说明原因并提供政策依据,由区或市级税务部门盖章。
今年武汉服务名牌申报时间于11月20日截止。
武汉市汉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