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落实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五十五项整改工作的销号公示
一、整改问题
一些磷化工企业生产废水偷排、超标排放,磷石膏渣场和尾矿库防洪、防渗设施不完善等环境问题也十分突出。
二、整改目标
加强企业环境管理,严厉打击不法排污行为。
三、整改措施
针对企业废水偷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汉阳区举一反三,全力开展环境大执法、“双护双促”和执法大练兵等专项行动。依法对重点工业企业,特别是涉水、涉危废的企业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确保企业环境安全运营,积极运用《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企业持证排污,达标排放。
四、整改工作
汉阳区无磷化工产业项目,现有重点工业企业,特别是设置了污染防治设施的工业企业均在有效监管下持证、合法排污。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自身职能,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通过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我区不会发生上述问题。
公示期:2017年10月24日—2017年10月30日(7天)
联系人:胡国斌 电话:84468492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