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取消驾驶员年审代之以累积记分制
据新华社广州5月30日电 继深圳之后,佛山、广州以及广东省各地区机动车驾驶员年审工作于28日起取消,路面执勤交警也不再将驾驶证未年审作为违章处理的依据。取消
驾驶证年审后,对驾驶员安全问题如何管理?据了解,新的管理模式是实行事后惩戒和奖励办法。
对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从严管理,记分周期为12个月。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交警部门扣留其驾驶证,该驾驶员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
证;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