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超前超额完成政采扶贫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醴陵市财政局积极主动作为,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精准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截至11月17日,全市在扶贫“832”平台累计完成交易740笔,总额185.97万元,占全年预留采购总额的114.18%,超前超额完成“政采扶贫”任务。
强化组织保障。一是专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市各预算单位分管扶贫工作领导认真学习《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领会通知精神,安排部署全市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全市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重要意义,明确财政、扶贫办、供销社和各预算单位的工作职责,团结协作,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全市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
强化基础工作。一是预留比例。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涉及农副产品采购的,要预留一定的比例专门用于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确定并预留本单位食堂采购一定比例,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二是建立账号。督促引导预算单位做好管理账号、交易账号的建立、激活和采购工作。三是提高效率。依托“采购人管理系统”、业务QQ群、业务微信群,帮助预算单位解决在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交易过程中遇到的管理问题、技术问题和操作问题,不断提高采购效率。
强化采购实施。一是组织引导。财政部门负责汇总全市预算单位预留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比例等信息,指导各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二是组织实施。全市各预算单位加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计划安排,严格按照预留比例通过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不拖欠货款。三是监督检查。醴陵市出台并印发了《关于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情况说明的函》,要求各单位按时间进度组织采购。财政部门认真做好采购统计分析,对尚未交易或交易进度较慢的预算单位下发催办函,责成相关单位加快采购进度,确保完成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份额。坚持阳光采购,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