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交警中队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苏汇招公字2017-H-242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宝应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其所需泾河交警中队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简介:
泾河交警中队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为一个标段;具体标准及要求详见施工图。
二、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泾河交警中队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内容:1.5P20套,3P6套,2P3套。
交货期:20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代理商还需提供其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代理商的授权生产厂家的名称必须与其设备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名称一致。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该品牌将不予接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产品的品牌建议为“格力”、“海尔”、“美的”、“海信”、“大金”、“三菱重工”、“三菱电机”其中之一。投标人可选用建议品牌,也可选用不低于建议品牌档次的品牌,根据投标人提供相关品牌的资料,经三分之二以上评委的认定,投标人所报品牌档次不低于采购单位建议品牌档次的,将视作有效投标,否则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1)投标报名时间:在2017年11月14日8:30至17:30时。
(2)报名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安宜东路588号三楼东)
报名时提供:
1、生产厂商报名: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代理商(经销商)报名: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副本、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经销商)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加盖对应企业单位公章、代理商(经销商)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安宜东路588号)。
招标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元,售后不退,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宝应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崔平利 电话:189****8366
传真:0514-88227725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