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推出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十条措施
市人社局推出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十条措施 为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工作,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十个方面就业工作举措。 一是积极开展防疫宣传和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深入辖区用人单位开展应对疫情政策措施宣传讲解,引导用人单位科学防控,降低感染和传播风险。指导劳动者做好工作相关防护。 二是确保企业用工队伍稳定。全面排查用工企业需求情况。保障涉及群众民生、全市重点工程正常生产用工需要。允许企业实施灵活用工,尽量做到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对参保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可给予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的稳岗返还。对疫情防控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保障居民生活的用人单位,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三是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支持企业开展在岗培训,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就业补贴类培训范围。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采取无还本续贷或展期等方法予以创业贷款支持,做到不抽贷、断贷、压贷。 四是关注重点群体就业。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引导其在当地企业、扶贫车间或农民合作社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就地就近就业。对农村确有就业困难的建档立卡扶贫户,可根据我市农村公益岗开发规定适当开发疫情防控公益性岗位。有创业意愿的同等享受创业扶持政策,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是推广线上就业招聘服务。改进招聘组织形式,通过“濮阳就业网”、“濮阳就业”微信公众号等智能就业服务平台宣传发布,采取送岗到点上,直聘进企业,鼓励民营职业中介机构开展线上招聘服务。按其免费介绍服务后实现就业3个月以上人数申请职业介绍补贴。 六是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线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利用互联网进行供需对接,实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签订、就业报到手续。 七是推进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应用。通过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开展网上业务办理,办事群众可通过“河南就业网上经办大厅”办理(也可百度“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底部点击“河南就业网上经办大厅”)。或关注“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平台,通过手机进行申报办理。开展“承诺办”“延缓办”“预约办”应急新模式,允许群众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形式提供电子材料申报办理,对于情况特殊且急需办理的业务,可先承诺后,先办理后补材料。推行“一次不跑”服务。 八是发挥创业孵化园区作用推进本地创业。鼓励城乡各类劳动者入园创业。发挥园区创业导师的作用,开展“一对一”创业指导服务,政府公办创业孵化园(基地)或承租国有资产的创业孵化园(基地),对入园创业企业可减免或减半收取3个月房租;社会民办投资创业孵化园(基地)可减免或降低疫情防控期内创业者场地租金、物业管理等费用。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创业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对入园创业企业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 九是加强劳务派遣机构组织化输出管理。各劳务派遣机构加强信息对接,引导精准对接岗位后再确定输送,采取包车点对点组织乘运,直达目的地,确保农村劳动力离开前、途中、到达后安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十是开展“互联网+职业培训"线上培训。引导各类劳动者,依托“学习强国”之“技能”专栏,开展工匠精神、职业素养及部分职业(工种)技能培训;依托“河南终身职业培训服务平台”,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式烹调师、电工、汽车维修工等专业初、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推进“互联网+创业培训”,各类创业群体可在手机应用市场云工社客户端,参加互联网+创业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