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申报2022年县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中小微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推动我县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提升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依据《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川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陵政办发〔2017〕33号)、《中共陵川县委、陵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陵发〔2019〕2号)、《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陵政办发〔202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2年县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筛选、上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一)“股份制改造及挂牌”项目
企业在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已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登记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晋兴板”挂牌。
(二)“小升规”项目
统计部门反馈的2018年首次入规并连续三年在规、2019年首次入规并连续两年在规以及2021年度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并属于统计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培育库内的工业企业。
(三)“专精特新”项目
2022年度在《晋城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确定2022年晋城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晋市企发〔2022〕23号)文件范围内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是在我县境内注册登记并在县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企业划型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确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2.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固定,主营业务明确,发展前景较好,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环保等政策要求;
3.企业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或没有被相关部门责令关停(责令限期整改的除外);
4.企业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5.近两年无不良社会诚信记录;
6.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材料
1.“股份制改造及挂牌”项目申报材料(见***一);
2.“小升规”项目申报材料(见***二);
3.“专精特新”项目申报材料(见***三)。
四、支持方式和额度
1.企业在2021年度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并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晋兴板”挂牌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2021年度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小升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企业上规入统后连续2年未退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再给予5万元的奖励,连续3年未退的再给予5万元的奖励;
3.2022年度对首次认定为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五、申报审核程序和要求
1.申请奖励资金的企业要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项目申报材料采取纸质文件方式上报,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按照通知所列的要求顺序制作、装订为书册样式),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凡发现资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票否决;
2.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规范性负责;
3.我中心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对企业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4.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奖励资金分配计划,由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下拨到各企业;
5.所有资金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及购买车辆等消费性支出。
六、申报时间
2022年8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资料,一式两份上报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薛国明
联系电话:6203256
***: 1.“股份制改造及挂牌”项目申报材料.docx
2.“小升规”项目申报材料.docx
3.“专精特新”项目申报材料.docx
陵川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