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四抓环保提升人民健康幸福指数
近年来,威宁以“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建设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理念为指引,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切实改善生活环境,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幸福指数。
抓宣传。结合开展 “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月等活动,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台等载体,通过悬挂横幅、展出图片、散发宣传单等形式,有目标、有重点地宣传环保知识,并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提高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责任感。今年来共举办各类环保宣传活动30余次,悬挂横幅200余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和宣传画册7.6万余份,展出图片300余张。
抓生态。紧紧围绕“生态恢复、土地生效、农民增收”三大任务,以“抓生态就是抓经济”的发展理念,寓生态建设于经济开发之中,以生态建设促进经济开发,通过经济开发加快生态建设,强力推进水利建设、石漠化治理和生态建设“三位一体”工程建设,做到封、管、造、抚、改相结合,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三年来完成各类营造林105.7万亩,治理水土流失66.36平方公里、石漠化115.7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40.6%,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抓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的建设项目“十不批”和“三同时”要求,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加大对项目建设环评服务工作,对符合国家、省、市要求,能拉动本县发展的项目开辟环保“绿色通道”,严格按程序分类、分级加快审批速度。对于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发展的倾向。今年来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27个,环评执行率100 %。
抓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投诉的环境热点问题,加强对油烟污染和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强化违法处罚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噪声和油烟污染问题。集中整治不合格锅炉,将锅炉超标排放治理作为环境执法重点整治内容。重点整治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违法排污企业,着力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企业情况调查,保障饮用水质不受污染。今年来共出动人员70余人次,对50余家企业进行行业检查,其中立案查处违法排污企业23家,结案23家,涉及金额1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