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百万农民共享三资管理改革成果
近日,新泰市翟镇史家庄一农村市场对外发包,承包期限50年,标底为每年10万元,通过招标,最后以每年62.8万元的价格成交。看到招标结果,村两委干部和老百姓乐得合不拢嘴,村里每年多增加收入62.8万元。这是新泰老百姓共享“三资”管理改革成果的一个缩影。
为确保村集体资金的有效使用、资产的保值增值、资源的优化配置,2008年,新泰在全省率先实施了农村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管理改革试点。去年又在试点的基础上,下发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监督的意见和实施细则,在各乡镇街道建立“三资”管理中心,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摸底,健全完善管理台账,逐项如实登记农村集体“三资”的种类、数量、经营使用及变动情况。建立财务代理服务中心,实行资金、账目委托代理,为村集体“管好钱”;建立资产资源招投标服务中心,对资产资源发包、处置实行集中招投标,帮助村集体“收好钱”;建立物资采购中心,对万元以上大宗物资实行集中采购,帮助村集体“花好钱”。
“三资”管理,坚持“政府引导、村民自愿、依法委托、无偿服务”的原则,实行“以乡镇街道农村财务代理服务中心为平台,代理合法化、运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会计专业化、操作电算化”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财务管理新模式,切实帮助各村理好财、管好钱。同时,在保证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农村物资采购权、资产资源招投标权委托给乡镇物资采购中心、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统一办理,建立了“‘中心’统一管理、纪委全程监督、采购(招投标)单位执行”的工作机制,实行管理、监督、执行三权分离、共同参与、相互制约,有效地从源头上消除了农村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资”管理体制自试点以来,全市先后开展农村集体资源招投标518次,招投标金额9273万元,为村集体增收节支1168万元;开展村级集中采购1344次,采购金额1501万元,节约开支2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