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274亿元
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27.4亿元,完成计划的107%,共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1.6亿元,完成计划的199.8%,实现增值收益2.17亿元,增值收益率为2.29%,远高于省下达的1.5%的指标水平……2014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任务指标超额完成。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安全、增值、服务”为工作重点,牢固树立“法律、大局、风险、服务、创新、廉政”六种意识,强化管理、科学运作,住房公积金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推进幸福泰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4年回顾
2014年,市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全面提升。这一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显著,各项任务指标超额完成,住房公积金使用力度不断加大,增值收益率名列全省前茅,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各项任务指标超额完成
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任务指标超额完成。其中:
住房公积金归集额保持稳定增长。2014年,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27.4亿元,完成计划的107%,同比增长15%;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39亿元,归集余额101亿元;全市缴存单位2913个,缴存职工38万人。
公积金提取有力支持了职工购房需要。2014年全市共为43921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22360万元,其中,购房提取47122万元,偿还贷款提取37256万元,职工退休提取37822万元。截至2014年底,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380681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健康发展。2014年全市共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1.6亿元,完成计划的199.8%。全年共为4***2户家庭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截至2014年底,全市累计为53375户职工提供公积金贷款支持75.2亿元。累计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资金2.33亿元,建设经适房约20万平方米,解决了9000余人的住房困难。
增值收益率保持全省前列。2014年全市实现增值收益2.17亿元,同比增长36%,增值收益率为2.29%,远高于省下达的1.5%的指标水平,继续保持全省前列。计提风险准备金675万元,提供廉租住房建设资金1.9亿元,同比增长33%,累计上缴廉租住房建设资金5.8亿元,为加快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精心组织 认真实施
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顺利完成
中心教育实践活动自3月份开始至10月底结束,中心党组班子、7个党支部、57名党员参加活动。活动中,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牢牢把握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反对“四风”,解决突出问题,以整风精神抓活动,确保活动达到预期目的,取得重要成果。
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的洗礼和锤炼,中心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贯彻群众路线、改进党的作风长效机制和刚性约束初步形成,汇聚起加快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强化归集扩面
进一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强化政府推动。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协调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了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提请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今年各县市区归集扩面、落实缴存比例等任务目标。
强化非公企业扩面。市中心及各分支机构以非公企业扩面为工作重点,想方设法靠上做工作,努力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尤其是对新成立企业,主动***进行宣传和指导。2014年共新增开户单位155家,新增缴存职工4624人,全年新增公积金4900万元。
落实规范缴存比例。各分支机构积极协调当地政府、财政等部门,积极调整落实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目前,市本级和泰山区已执行12%的缴存比例,岱岳区、肥城、宁阳、新矿缴存比例都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为10%。
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媒体开辟专栏、发放宣传材料、走出去***宣讲、发放致企业家的一封信、致企业职工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在《泰安日报》开辟了“公积金专栏”,印制了《宣传手册》《业务指南》,制作了宣传架、宣传展板,充实了电子显示屏宣传内容,有力促进了征收任务的圆满完成。
加大执法力度。先后受理了对未缴、欠缴公积金的投诉22起,通过***做工作、发放催缴函等方式,督促我市多家单位为698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837万元。
通过采取多项举措,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达38万人,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
加大公积金使用力度
不断改善职工住房条件
完善提取政策,满足职工购房需要。结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完善提取政策,改进提取服务。根据广大职工的建议,研究制定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等实施意见,还贷提取由每年10—11月份集中办理,改为全年每个月都可以办理;对销户提取实行核准制,经初审、复审符合规定后,可直接办理资金划拨手续;修改相关程序,对条件具备的职工,将支取资金直接划入其个人账户;将支取审批单上传网站,职工可直接使用;积极探索实行网上审批办法,进一步提高提取审批效率。全年共为43921名职工提取公积金12.2亿元,有力支持了他们购房需要。
扎实开展个人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改善住房。一是积极拓展业务,开展了“一次性冲还贷”、集体贷款、按揭贷款等业务,完善了担保公司担保业务,积极推进了房产信息、个人征信查询系统建设等工作。全年共为284户借款人办理了冲抵手续,结清金额1632万元;全市审批通过按揭楼盘项目13个;共办理8个单位639名职工的集体贷款申请,进一步提高了贷款发放量和资金使用率。二是强化贷款管理,自2014年7月份起,建立了贷款业务月度通报制度,及时调度各受托银行业务开展情况。根据省住建厅、人行济南分行、省银监局通知要求,圆满完成了对受托银行的业务考评工作。对国家三部委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及时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经征求大家意见,提报中心办公会议通过后执行。三是严格控制风险,认真落实贷审会审议制度,全年共召开贷审会5次,经集体审议通过贷款材料212份。强化逾期贷款管理,制定严密的防控措施,成立逾期贷款催收小组,落实工作责任,专人靠上催收。开通了手机短信服务平台,提前3天提醒还款,防止产生逾期。通过采取多项措施,使全市逾期率降至0.28‰,控制在国家规定的1.5‰范围内。全年共为4***2户职工发放贷款11.6亿元。
强力支持保障房建设,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按照住建部关于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项目贷款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贷款发放、支付流程接受省部两级的网上监管,同时积极主动地进行实地监管,从源头和流程上严控资金流向,确保了贷款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回收。截至2014年末,累计发放贷款资金2.33亿元,完成全部贷款计划的58.25%,有力地支持了新泰市、肥城市、东平县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共建设经适房约20万平方米,解决了9000余人的住房困难。通过使用公积金贷款,极大地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加快了保障房建设进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住建部督察组的充分肯定。
强化服务工作
努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根据中心服务工作实际需要,充实完善了服务规范和服务制度,中心大厅人员都作出了个人服务承诺。在服务大厅设立了“值班经理”,建立大厅值班人员轮班制度和“大厅人员签到制度”“人员变更调整申报制度”等,加强了制度约束和工作要求。
强化学习培训,提升服务技能。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学习、辅导讲座、岗位自学、专题考察、网上学习等形式,举办全员管理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特别是在省委党校举办了政治理论专题培训,使大家受益匪浅,收获很大,对提高个人素质是一次大的促进。
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成立客服中心,开通12329服务热线,建立了舆情分析制度,加强舆情分析运用,增强了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在中心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全市缴存职工的个人基本信息,方便职工查询。完善中心网站“咨询互动”栏目,开展网上政策咨询和个人查询业务,及时答复网友提问。同时理顺科室和服务大厅职能,明确岗位职责,简化办事程序,优化缴存、提取、贷款、查询等业务流程,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效率。
中心服务工作得到了广大职工的普遍认可,在2014年全市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电话调查测评中,取得了96.22分的优异成绩。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为服务工作提供保障能力
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重点做好了市中心服务大厅的功能完善,针对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增加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延伸建设了客服中心、应急管理系统等,使设施配备更加合理,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积极协调各方,压茬推进,加快了各分支机构服务大厅建设进度,截至目前,新矿、肥矿、东平3个分支机构的服务大厅已经全面建成投入使用,肥城服务大厅改造工程已经结束,即将投入使用,宁阳服务大厅招投标已经完成,进入施工阶段,岱岳区已经草签购置协议,列入今年预算,泰山区、新泰市正在进行前期考察。
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以新服务大厅启用为契机,对中心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由2.0版本全面升级到3.0版本。整个信息化建设共分三期进行,一期项目包括归集、贷款、财务核算、系统控制等子系统,二期项目包括银行联网接入、客服中心及12329服务热线、异地容灾数据备份等子系统。通过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中心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工作效率、账务准确率均显著提高,为服务职工提供了有力保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提高公积金管理控制水平
确保资金安全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中心业务实际,进一步强化了“零余额账户”管理,对零余额账户的账户开设、银行汇票的收兑管理、对账、资金划拨等进行了完善,进一步强化了资金管控,减少了风险点,降低了资金管理风险,确保了资金安全。
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四级审批制度,全市所有资金支付必须经中心领导审批,贷款、支取资金均需提出申请经市中心审批后拨入银行专户,专款专用。健全“支取审查委员会”和“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查制度,重大资金使用经中心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办理。
落实监督机制。资金管理岗位设置相互监督、制约,资金划拨必须经制单、复核、授权程序。与银行签订大额资金支付协议,市中心收入总账户发生大额资金支付业务时,经办银行电话确认复核后方可办理。实施交叉对账,不定期组织各分支机构、各银行开展交叉核对。
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强化预算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制度,严把经费支出报销关,加强平时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了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合法性,节约了资金,提高了效果,取得良好成效。
严格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及时报送“三重一大”事项,强化科技防腐,构建廉政防控机制。认真接受审计、财政、纪检、财政委托中介机构的审计监督,确保各项资金公开、透明,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聘请法律顾问和社会监督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了资金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
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为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结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了******系列***、《***章程》、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等全部学习教材,组织了《***章程》专题辅导报告、瞻仰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党课辅导、访贫问苦等实地教育活动,开展了专题讨论交流,观看了系列电教片等。通过强化学习,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真正受到触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净化了灵魂,提升了境界,宗旨意识、党性觉悟、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
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严格落实纠正“四风”的要求,自觉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办公经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差旅费等各项管理规定,深入开展了“庸懒散”和“衙门”作风专项整治,干部职工按章办事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能显著提高。
深入抓好党建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加调整党支部设置,共设立13个党支部,强化基层组织工作,便利党员参加学习活动。对工青妇组织进行了换届改选,增强了群团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扎实开展“五型机关”“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等系列创建活动,将文明创建融入具体工作之中,巩固提升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水平,继续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争创“五型机关”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
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心党组认真履行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强化了对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分解落实,将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把对干部职工的系统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分层分类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邀请党校教授举办廉政辅导报告,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学习了《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党内工作纪律要求和行为规范,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了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请检察院领导作了“远离职务犯罪、珍惜幸福生活” 警示教育讲座,让干部职工时刻保持警醒,做到警钟长鸣。
深入推进科技防腐工作。坚持“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工作理念,完善中心科技防腐网络,加强网络监管,实现与市纪委电子监察系统的联网运行。加强了对内部局域网、中心智能办公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增强政策、制度执行的刚性化和规范化,严格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形成了完整的风险防控和责任追究结合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
依法规范职权,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重新梳理并编制了中心各个岗位的“职权目录”,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完善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运行规程》,规范了对人、财、物的管理职权。在此基础上,根据权力重要程度、风险发生概率及危害程度,确定了高中低三个层次的廉政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等级,制定了防控措施,每一名职工都签订了廉政承诺书,接受群众监督。
深化政务公开,推进阳光公积金建设。健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将政务公开贯穿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开通12329服务热线,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电台、网络热线访谈,及时解决群众诉求。认真做好市政府网站、公积金网站、“12345”便民服务电话、泰山民生网群众来电、留言回复,答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2015年展望
2015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规范支取贷款管理,稳步推进项目贷款试点,科学合理运作资金,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增值,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和住房保障能力。2015年任务指标是:全市住房公积金计划征收2875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3%,比上年实际完成增长5%;全市计划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8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市增值收益率1.5%。重点将做好以下工作:
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
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要求,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推进各县市区、各单位归集扩面。选择部分企业进行重点突破,推进非公企业扩面。根据省厅要求,积极探索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条款。探索建立不缴、欠缴住房公积金企业“黑名单”制度,不定期曝光。发挥各级住房公积金领导小组协调机制的作用,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开展住房公积金联合执法检查。通过开辟专栏、举办知识竞赛、网上留言互动、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为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支持职工改善住房
进一步改进提取服务,积极探索新的公积金提取便民举措,满足职工购房需要。大力发展个人公积金贷款,落实三部委文件,及时调整贷款政策;加大按揭贷款力度,扩大集体贷款等优质客户群,增加贷款发放量;探索适合矿区的贷款政策,为矿区职工开通“绿色通道”;加强风险管控,强化逾期催收,降低贷款逾期率。严格执行住建部试点工作规定,规范项目贷款管理,支持保障房建设。
强化财务监督管理
确保资金安全运营
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完整和规范运行。严格资金审批制度,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减少人为干扰,确保资金安全。完善“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切实达到对资金安全、高效、规范管理的要求。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严格落实经费预算。强化内外监督,适时开展内部稽核和监督检查,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业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强化服务工作
努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增强服务意识,把为民服务作为第一责任,自觉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为市委、市政府分忧,为广大职工解困。打造服务品牌,加强12329热线宣传推介,总结提炼舆情信息经验做法,打造公积金“情系千万家、圆您安居梦”的服务品牌。落实服务规范,坚持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实施“一条龙”“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夯实为民服务基础
加快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协调财政、发改、建设、规划等部门,加快各县市区服务大厅建设,全面完成宁阳县、岱岳区和新矿服务大厅改造任务,争取泰山区、新泰市服务大厅建设进入实际运作阶段。
深入推进中心信息化建设。积极与人行、房管、财政等部门对接,推进房产信息查询系统建设。加快中心信息系统剩余模块的安装测试,争取尽快投入使用,全面完成信息化建设任务。积极推进“网上营业大厅”建设,今年上半年进一步测试完善,在试点的基础上,分步实施,并积极向住建部领导汇报。加强信息系统操作培训,提高准确率,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保障作用。
2015年,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借势而为、乘势而上,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攻坚克难,团结奋斗,努力开创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