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街道多举措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进,大量劳动力选择外出务工、创业,但又受工作不稳定和居住、教育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导致各地出现大量留守儿童。部分儿童因长期与父母分离,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极端行为,遭受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儿童健康成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反响强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各级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普安街道开展以下工作:
一、宣传留守儿童保护工作实施意见,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组织宣讲教育活动,充分认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以家庭监护为主体责任,政府为主导力量,全民关爱,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二、摸排准确的留守儿童数据,建档立案,建立健全儿童救助保护机制。街道各社区(村)组织人员摸排出准确的留守儿童数据,建立台账,一人一档案,并录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及时掌握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确保留守儿童能得到妥善照料及监管。
三、签订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明确责任机制。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尽量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如条件不允许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其安全健康成长及受教育等基本权利。监护人需签订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责任书一式四份(委托人、被委托人、村、街道),并自愿接受街道办和村(居)民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明确监护职责,共同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