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清查服务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二、资产清查服务项目内容
(一)清查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清查盘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人事考试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市就业服务中心、江门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江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江门市干部学校、江门市第一技工分校、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等单位的国有资产,包括账内资产和账外盘盈资产等。
(二)按照清查盘点结果,更新资产数据,重新打印资产标签,并粘贴到相对应的资产。
(三)分别出具各个单位的资产清查报告。
(四)其他需要盘点清查的事项。
三、供应商的资格
(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供应商必须是国内企业,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供应商是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执业质量较好,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惩戒。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报价
本次服务报价最高限价为16万元,实际按中标价执行,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若有多家供应商竞投,综合考虑有政府部门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经验的优先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六、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30日内支付首期款项10万元,资产盘点清查和评估工作报告经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符合要求30日内支付合同尾款。
七、服务的时间及期限
第三方服务机构要在4月份开始组织资产盘点清查工作,服务机构要有详细具体的资产盘点清查工作方案,做好盘点资产结果分析,提出有效的资产结果处理建议和方案,6月上旬前要出具资产清查报告,6月底之前协助我局做好后续资产清查处理工作。
八、采购报送文件报送要求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提供单位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近年提供相关服务的情况介绍,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九、提交采购文件时间
2020年4月10日-2020年4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十、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六楼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0-3935207
联系人:罗先生
项目评分表.xls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