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商户和住宅小区门牌号设置管理的建议(第017号)的答复
委员姓名:张守正
提案内容:
门牌号是由民政局地名办依法编制、科学设置的住址代码,是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在人们对外交往、邮政通信、紧急救援、户籍管理、城市规划建设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城市门牌号既关系民生,又体现城市形象。因此,规范城市门牌号的设置和管理,是社会管理和城市建设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
目前门牌号使用存在被忽视的问题,一是大多工商户门店只注重门面牌匾等装饰的美观和宣传效果,没有标注门牌号;住宅小区大多只有小区名称,无门牌号,很多住宅楼号也没有明确标识,楼号编排混乱,无规律。二是在管理监督上不严,有的门牌号脱落了没有及时重新安装;有的从一开始就没有安装门牌号;有的门牌号被物体遮挡。这些实际状况,给市民工作生活交往带来诸多不便,同时也给城市社会治安管理埋下了隐患。
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市有关部门加强联动尽快对城市门牌号进行规范管理使用:
1.门牌要符合***《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作要标准化和规范化,标志应统一规范,便于安装;
2.对没有门牌号的商户及住宅小区、住宅楼,应抓紧安装,并要遵循科学规范、有序可循,不得同号、漏号、跳号;
3.对残缺、陈旧、遗漏的门牌号应及时更新和补漏;
4.做好已竣工验收新建的房屋、建筑物安装门牌号的监督工作;
承办单位:皇姑区城管局
经办人: 崔蔓倩
联系电话: 26740299
办复情况:
张守正委员:
一、牌匾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牌匾的设置要按照节约环保、可操作性、严格监管三个方面的要求。规范指导设计临街牌匾,实现牌匾标识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做到设置规范、美观、安全,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全面提升牌匾标识的整体水平。2021年共指导牌匾登记145件。共受理临时占道审批拱门171件,搭设脚手架279件。
2.我局在巡查中发现个别商家存在更换新牌匾,不能及时提供效果图并进行咨询、指导、登记,导致一些不美观、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牌匾出现。针对此种现象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服务,让商家被动变主动,积极进行咨询,同时加强牌匾标识规范指导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理念和服务水平。
二、关于牌匾设置的要求
自2016年1月1日起沈阳市取消了牌匾审批。如果商家设置牌匾,按照由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的《沈阳书牌匾标识设置管理的规定》,本规定共计二十条,对于牌匾所负责的职能划分、牌匾具体文字要求、牌匾具体设置的要求等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三、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根据《沈阳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定》的要求,继续做好指导商家更换牌匾咨询服务和临时占道审批工作,并做好台账登记,提升服务和指导水平。
感谢您对皇姑区城市管理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2月10日
撰稿人:甘雪娟
审核人: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