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队四明确推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精准化
为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近日,鞍山队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鞍山调查队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制度》。学法制度紧紧围绕国家统计局和辽宁调查总队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部署要求,对学法形式、主要对象、重点内容、组织实施、目标任务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动统计“八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明确学法内容。领导干部学法重点内容主要包括:***法治思想、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宪法》《民法典》及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党章党规党纪等党内法规、准则、制度;规范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国家、省、市安排的年度重点学习内容。
——明确学法形式。一是领导班子学法采取党组会议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二是机关干部职工学法采取全队集中学习和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普法教育展览、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四是注重运用互联网、新媒体等手段,不断拓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渠道和空间。五是利用统计年(定)报会议、工作布置会议和业务培训会议等组织基层统计人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
——明确学法任务。为提高领导干部学法效果,学法制度对学法次数做了明确规定,既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全年不少于4次,党支部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全队干部职工集中学法不少于1次。开展学法答题测试全年不少于1次。各专业集中组织基层统计人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全年不少于1次。
——明确学法要求。领导干部学法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队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和严肃对待学法工作,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和学法的关系,切实把法律法规学习作为提高自身依法统计能力的重要途径,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到统计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提升鞍山统计法治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