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频繁,群众出行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增多,加之受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影响,安全风险加大。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委办发电〔2021〕65号)以及省市领导有关批示指示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风险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力应对各类突发自然灾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工作
各街道管委会、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节假日期间值班带班工作的通知》(宁委办发电〔2020〕17号)要求,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值班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等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全天候值守;及时掌握各类突发事件情况。
二、强化突发信息报送时效
各街道管委会、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有较大影响的紧急突发事件分析、研判,加强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报送工作。对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重要敏感事件(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涉及敏感人群、本身较为敏感的突发事件),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秦政发〔2021〕24号)执行“事发后30分钟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的规定,及时向区委总值班室、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其中,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须同步抄送区应急管理局。
三、加强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各街道管委会、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细化本地区本部门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督促指导企业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现场处置方案,提前做好抢险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准备,确保险情发生后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坚决防止因处置不力造成社会影响。此外,要充分利用网络、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渠道,及时发布灾害预警、风险提示和安全宣传,有效提醒公众做好防范避险。
联系电话:52651360(24小时值班电话、传真)
南京市秦淮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