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乐从镇浪迪迪仕尼奴杯男子足球赛的通知
各村居、各单位:
为促进我镇足球运动的发展,丰富和活跃广大群众的文体生活,通过广泛的体育交流,大力推行全民健身运动。乐从镇宣传文体办公室和乐从镇足球协会定于12月中旬起举办乐从镇男子足球赛。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主办单位:乐从镇宣传文体办公室、乐从镇足球协会
二、赞助单位:佛山市浪迪服饰有限公司
三、比赛日期:2011年12月14日开始,逢星期一、三晚上、星期六下午进行比赛。
四、比赛场地:陈登职业技术学校足球场(财神酒店旁)和桂凤中学足球场
五、报名时间:2011年12月5日――12月9日
六、参赛资格、报名办法:
1、运动员必须持有乐从镇户籍。
2、比赛为7人制,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一名,运动员15名,运动员不得兼报两队;每队可报3名外援(外援户籍不受限制),外援必须在我镇购买不少于12个月的社保。
3、队名以村居或企事业单位名称冠名。
4、报名办法:
(1)在规定时间内,带运动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援社保证明及本人社保号到乐从镇政府二楼宣传文体办公室报名;
(2)报名时每队交纳赛事保证金500元,如在比赛过程中无违反比赛纪律的球队,在赛后领回保证金;
(3)咨询电话:28338825(劳先生)、28338857(王***),传真:28338824。
七、竞赛办法:
1、比赛为7人制。
2、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3、比赛时间为上、下半场各35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
4、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阶段。初赛采用分组循环,决赛采用单淘汰附加赛决出第一至八名,决赛阶段的比赛在法定时间内打平则互射点球决胜,不打加时赛。
5、初赛(分组循环)阶段计分方法: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如下顺序排名:
①、积分相等队相互间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②、如①相等,则按相互间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③、如①②再相等则按本组比赛的总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④、如①②③相等则按本组比赛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⑤、如仍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6、淘汰赛点球决胜办法:每队先派出5名队员进行轮换依次罚球,若5名队员已决出胜负,则比赛结束。如5名队员罚球成平局则派出第6名队员进行罚球。从第6名开始谁进球为胜,不进球为负,一直到分出胜负为止。
7、每场比赛提前15分钟报到,带身份证原件到场检录,赛前确定7名运动员为上场名单。
8、每场比赛可使用5名替补名额,其中外援不超过2名,位置不限,但一经换出的队员不得再换入。
八、纪律处罚:
第一阶段的红黄牌带入第二阶段,一个运动员累计两张黄牌或1张红牌,将停赛一场;一个运动员累计2张红牌,将停赛两场;一个运动员累计3张红牌,将停止参加余下比赛;如果仲裁组认为须加重处罚的除外。
对严重违反比赛纪律的队员,镇足球协会将记录在案,并作出停赛处理。
九、比赛弃权:
1、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均属弃权:
①、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延误开赛时间超过15分钟的;
②、凡不服从裁判的判罚,使比赛中断超过5分钟;
③、有未报名、或处在停赛期的运动员,代表该队参加比赛的;
④、拒绝按照主办单位的安排参加补赛的;
2、凡比赛弃权的球队判对方以3:0的比分获胜,弃权的球队被加罚负3分,并计入赛事积分。
3、如比赛中有一方的场上队员少于4人,则结束余下的比赛,判对方以3:0比分获胜(如当时比分大于3:0则按当时比分计算)。
十、服装、装备、保险等:
1、各队必须准备两套深浅不同的比赛服装,服装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
2、各参赛队必须穿着统一服装参赛,违者不得上场;
3、比赛一律穿布面胶鞋(平底、胶粒底均可);
4、各上场比赛队员必须穿护腿板;
5、各参赛队必须为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由大会主办方统一购买,各参赛队负责支付相关费用。
十一、奖励办法:
1、大会对获得比赛前8名的球队给予奖励,各奖奖杯一座、奖金和浪迪礼品劵。
2、本次大赛特设金靴奖一名,奖励奖杯一座和浪迪礼品劵。
3、后8名的球队发给赛事补助。
十二、抽签会议:
1、参加人员:各球队的领队
2、会议时间:12月10日下午3:00时
3、会议地点:乐从镇政府二楼宣传文体办公室
十三、大会负责奖金、奖品及比赛器材等费用,各球队的交通、伙食及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意外自理。
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1年乐从镇“浪迪••迪仕尼奴杯”男子足球赛报名表
乐从镇宣传文体办公室
乐从镇足球协会
2011年12月3日
***:2011年乐从镇“浪迪•迪仕尼奴杯”男子足球赛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