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均安镇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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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2日发表
因人员工作变动,经研究,决定对均安镇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成员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黎 志 强(镇委副书记) 副组长:伍 时 骏(镇委委员、宣传文体办公室主任) 李 湛 晖(镇委委员、均安派出所所长) 欧阳信祥(镇委委员、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 兆 初(组织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欧阳会坚(宣传文体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何 尚 潜(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欧阳应龙(经济促进局常务副局长) 李 顺 林(社会工作局常务副局长) 陈 锦 桥(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张 其 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务副局长) 卢 厚 良(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常务副局长) 蔡 汉 华(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常务副局长) 黎 鸣(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罗 印 贤(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均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李 毅 斌(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何 应 红(监察审计办公室副主任) 杜 超 文(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副主任、均安司法所所长) 冯 永 业(教育局副局长) 刘 赞 强(均安法庭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欧阳信祥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欧阳会坚、杜超文同志兼任,联系电话:25386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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