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小型工业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衔接规定的通知(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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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7日发表
三财会[2005]3号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小型工业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衔接规定》的通知
各镇财政所及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小型工业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04]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函告区财政局。
二OO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转发 会计 制度 通知
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办公室 2005年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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