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阿弥陀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境保护局拟批准《佛山市阿弥陀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西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邮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618854
传 真:0757-87618922
电子邮箱:xinanhuanbao@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佛山市阿弥陀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佛山市阿弥陀科技有限公司 | 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西南园C区26-13号之四 | 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300平方米,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改扩建项目对原厂房进行内部调整,面积不变。原项目于2019年4月办理环评登记表备案。改扩建项目增加机加工、焊接、打磨及喷漆工序,产品及产能不改变,均年产切边机55台、搅拌机55台和恒温炉55台。项目改扩建前后全厂工作制度、劳动定员、食宿情况等均不发生变化。 | 1、项目金属粉尘、切割烟尘及焊接烟尘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的Ⅱ时段排放限值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喷漆产生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要求和表2中的相关要求,经15米高排气筒合并排放。 2、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交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