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镇东和居委会卢屋陂塘下的国有农用土地招租公告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国有农用土地租赁管理暂行规定》(南府发〔2018〕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南山镇人民政府同意,现拟将位于南山镇东和居委会卢屋陂塘下的国有农用土地面向社会招标,租期14.5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有农用土地概况、面积及竞租底价
序号 | 土地座落位置 | 面积 | 发包底价 | 竞租底价 | 发包年限 | 备注 |
1 | 南山镇东和居委会卢屋陂塘下 | 25.86亩 | 600元/亩/年 | 15516元/年 | 14.5年 | 1.禁养区范围禁止畜禽养殖,限养区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 2.租金每5年递增10%。 |
注:本次出租土地第一次招租已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公示,并已流标,此次为第二次招租。
二、国有农用土地招标规定
1.农用土地分两轮进行招标。首轮招标承租的农用土地,竞标人的户籍必须是在漫江、东和、择善区域范围内,每人承租农用土地不能超过一宗。首轮流标的农用土地面向全社会实行第二次招标,第二次招标不限户籍和竞投宗数,实行价高者得的竞标方式。
2.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土地招投标和签订土地承租合同:
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⑵丧失劳动能力人员;
⑶尚欠缴南山镇土地租赁费或个人社保费者;
⑷竞投者未满18周岁;
⑸南山镇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派出所、居委会等单位)、公有企业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三、竞租报名方式和竞租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投标条件的竞租者,请于2019年4月18日8:30时至2019年4月24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致电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57-87219613)进行报名(非本人报名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要求竞租者于竞投当天提交1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的保证金到招标会场。
四、投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叫价,竞价以亩为单位,每次以十元整数倍递增叫价,最终以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竞投。
五、投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农用土地的公开招标拟定投标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周四上午9:30时,投标会场设在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开标室,竞租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进场。
六、其它
1.竞租者应保证其报名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信息能及时通知竞租者。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竞租者自行承担。
2.根据我镇公有资产出租管理相关规定,本次国有农用土地的公开招投标必须要有2名以上符合投标条件的竞租者报名。
3.招租竞得人所交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非竞得人所交投标保证金于竞投会结束后如数退还。
4.若原国有农用土地承租者在本次竞投中没有竞得原国有农用土地的,必须于2019年5月1日前完成一切地上物清理、搬迁,同时缴清所有租金。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19年5月1日正式收回未竞得地块,如原土地租赁者不按时交还土地,有权对地上作物进行处置并收回土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原承租者承担,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且承租者及其户籍内人员将在5年内不能享受生活补贴和农业发展扶持基金。
5.招租竞得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按首年租金标准缴纳一年的租金作为保证金,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交纳当年(第一年)土地租赁费,次年开始每年在合同签订日前到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纳当年土地租赁费,如此类推至合同期满。
六、招租信息会布方式
1.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http://www.ss.gov.cn/)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张贴于行政服务中心大门及各居委信息栏处。
七、联系方式
本次农用土地的公开招标由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和解释,如需了解租赁情况,可亲临或致电南山公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咨询,地址:三水区南山镇明华新村首层1座3-4号,联系人:方先生,联系电话:0757-87219708。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公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8日
***:卢屋陂塘下.jpg ***:授权委托书(统一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