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乡村振兴局拟纳入监测与帮扶三类对象名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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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4日发表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公告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3日
举报电话:0716-8882046
***:2021年11月拟纳入“三类对象”名单.xlsx
沙市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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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15:11:4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