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华侨中学球场改造工程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三水区华侨中学球场改造工程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 三发统招【2015】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区华侨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水区华侨中学球场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华侨中学。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三水区华侨中学球场改造工程, 工程内容包括:篮球场旧沥青地面磨平,新做硅PU球场地面,球场四周路面开挖土方,清理排水渠垃圾,新砌排水渠,新做沙井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工程建安费为565370.18元,下浮率为 6% ,发包价531447.97元。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5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等。
2.6 工程质量要求: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 评标办法:随机抽取定标。
2.9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40%后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80%;
2) 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80%后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80%;
3)工程完工后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80%;
4)余下的工程款(扣除审定结算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同级财政部门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按程序支付,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按程序付清;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工程***。
3.资格审查方式
在开标时招标人需对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投标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或电子版网页打印件;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建筑类”登记备案人员,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开标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报名时间:08时30分起至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1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5年7月21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担保金按规定金额从投标人注册地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柜台汇款或网银转账形式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时0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授权代理人未能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5 在开标当天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电子版网页打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和社保、专职安全员(C证)的原件用于审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区华侨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广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华侨中学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健力宝北路18号201
邮 编:528100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 黄主任 联 系 人: 邓工
电 话: 电 话: 88309178
传 真: 传 真: 883106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fsguangshui@21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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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华侨中学球场改造工程招标文件.pdf
三水区华侨中学球场改造工程.doc
三水区华侨中学球场改造工程(无单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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