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佛山市三水区创新人才团队创业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6年佛山市三水区创新人才团队创业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引入高层次科技人才,推动我区产业创新发展,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创新人才团队创业计划扶持办法》(三委办发〔2012〕89号,2014年修订),现启动“2016年佛山市三水区创新人才团队创业计划”申报工作,支持范围和条件、申报与评审流程、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可详见《佛山市三水区创新人才团队创业计划(2016年)申报指南》。
请各有关部门积极挖掘和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和团队申报,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佛山市三水区创新人才团队创业计划(2016年)申报指
南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6年9月7日
(联系人:曾翠娴,电话:0757-87700138,邮箱:fs8770013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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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创新人才团队创业计划
(2016年)申报指南
为落实我区人才强区战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创新人才团队创业计划扶持办法》(三委办发〔2012〕89号,2014年修订),《佛山市三水区创新人才团队创业计划评审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经科发〔2013〕29号),现启动2016年三水区创新人才团队创业计划申报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三水区创新人才团队创业计划扶持的团队所从事的行业应属于智能装备、移动互联网、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三水区重点发展的产业,重点引进智能工业机器人、云计算与大数据、增材制造、物联网、传感器、智能数控系统、伺服控制、精密传动装置,以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领域的团队。
(二)申请团队需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广阔。项目重点评价核心技术创新、战略产品研发、销售利税、技术市场成交额,以及带动相关产值等方面的指标
(三)申请团队需由3人以上(含3人)组成,且团队成员在管理、技术、市场营销等方面有相关经验。
(四)申请团队已在三水区注册成立公司的,管理部门受理申请材料时,从营业执照注册日期至申报截止日期不能超过2年。申请团队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需承诺若通过评定,将在6个月内在三水区完成公司注册手续。
(五)创新人才团队新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不能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如已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未达200万元人民币,需承诺若通过评定,将在认定后3个月内在三水区完成增资手续。
(六)申请团队注册新公司的法人代表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所成立公司必须和所有申请的团队成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团队带头人必须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以上职务。
(七)为增强申请团队结构的稳定和团队成员的积极性,所有申请团队成员都必须占有所成立公司股份,全体申请团队成员占有公司的股份比例总和不能少于30%。
(八)申请团队所有成员需保证每年在三水区的工作时间不少于80天。
(九)已获得佛山市创新科研团队认定扶持的人才团队申报区级认定的,不给予重复认定扶持。
(十)往年已获得我区人才团队扶持的人才团队核心成员以团队带头人身份再次申报区级认定的,不予受理。
二、组织实施方法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牵头组织创新人才团队创业计划的评审、部门协调、日常管理、绩效评估及相关服务等工作。创新人才团队的评定由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委托独立的第三方评审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施。拟入选人才团队经三水区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审核后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
三、申请及评定流程
(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者自行填写《佛山市三水区创新人才团队创业计划申报书》,并将申报书、有关***材料双面打印纸质胶装版一式八份和申报书word格式电子版交至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二)形式审查。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签字盖章等进行形式审查,对未完善的申请材料协助规范修改或退回。
(三)书面评审。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根据评审指标体系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
(四)现场答辩。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根据书面评审结果,提前10天确定并通知参加现场答辩的人才团队。现场答辩按申请人陈述、评审专家质询、申请人答疑、评审专家综合评分的流程进行。
(五)根据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的综合得分,总分70分以上为备选团队,拟认定团队分为重点扶持类和引导扶持类。
(六)三水区创新人才团队创业计划工作小组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形成方案,上报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研究讨论。
(七)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与认定团队在三水区注册成立的公司签订管理合同并落实相关扶持条款,合同中项目技术、知识产权、经济数据等指标须与申报书内容一致。
(八)认定团队可获得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科研机构提供的入驻场地优惠:
1.进驻佛山市三水高新创业中心并签订5年落户合同的,重点扶持类团队项目给予前3年租金免除优惠,引导扶持类团队项目给予第1年租金免除、第2及第3年租金减半的租赁优惠(以上优惠面积仅限300平方米以下,且享受优惠的场地不能重复享受区镇的相关场租补贴)。
2.通过认定的团队选择三水工业园区双创基地落户的,园区提供100平方米以下办公场地3年租金补贴,并给予该团队相应的启动扶持资金[详见《三水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行动方案(试行办法)的通知》(三工委〔2016〕7号)]。
四、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提交地址
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星期四)17:00;纸质材料提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健力宝北路37号区经科局112室;电子文档材料提交邮箱:fs87700138@163.com。具体组织现场答辩的时间、地点将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本指南最终解释权归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所有,相关信息将在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网站(http://jc.ss.gov.cn/)发布,申报团队可登录该网站了解详情并相关资料。如有任何疑问,可按以下联系方式电话咨询:
联 系 人:曾***,彭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700138、8775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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