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镇企岗股份合作经济社土地招投标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受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企岗股份合作经济社的委托,定于2016年12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乐平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对“高禾田”(土名)土地进行公开竞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高禾田”地块面积为16.41亩,其中8.86亩为可建筑用地(已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7.55亩为农业用地。
二、地块用途:8.86亩商服用地,可用于幼儿园建设或教育事业等,不得经营餐饮或其他污染行业;7.55亩为农业用地仅用于农业经营。
三、租用年限:8.86亩建设用地租期为35年,7.55亩农业用地租期为30年。
四、租金标准及竞投方式:年租金总底价为:276970元(其中:可建筑用地投标底价为27000元/亩/年,每五年递增10%;农业用地投标底价为5000元/亩/年,每十年递增5%),以明标的方式竞投,竞投时以每亩递增价叫价,每次出价不少于100元/亩。
五、竞投保证金:有意者请于2016年12月9日下午4点前以转账方式向企岗股份合作经济社(账户: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企岗股份合作经济社,账号:8002***********70,开户机构:佛山市三水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乐平信用社),存入人民币300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无中标的保证金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竞投人以银行盖章的回单及村委会财务室开具的收据作为竞投资格凭证。中标者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需支付一年租金作为合同保证金。
六、竞得人中标后须签订《用地承诺书》,承诺按土地用途开展经营活动。
七、竞投携带资料:
(1)凡企业法人竞租,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办学校或幼儿园,必须具备省一级资质,在三水区范围具有办学经历;个体经营者竞租,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复印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八、投标时间:2016年12月12日上午9:30签到,10:00准时开投。
九、投标地点:乐平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十、具体细则:按签订合同文本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邓永生,联系电话:137****5077
联系地址:乐平镇乐平村委会企岗村
(二)联系人:李***、曹先生,联系电话:87388415
联系地址: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政府3号楼2楼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