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镇出嫁女及其子女合法权益将得到落实
乐平镇出嫁女及其子女合法权益将得到落实
5月5日上午,乐平镇组织了镇机关干部、各村委会干部近400人召开《乐平镇落实农村出嫁女及其子女合法权益工作会议》。会议透露,乐平镇将贯彻落实有关出嫁女文件精神,将在2010年3月底前对出嫁女合法权益问题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和验收,切实维护乐平农村出嫁女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化解农村不稳定因素,构建和谐乐平。
会议由乐平镇委副书记苏浩迁主持,会议传达了区委有关出嫁女文件精神。副镇长董志泉解读了《乐平镇落实农村出嫁女及其子女合法权益工作方案》,方案主要指出乐平解决出嫁女问题分三步走:第一阶段是从现在开始到7月底完成领导工作机构的成立,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做到一人一档。第二阶段从今年8月到11月底,依法修订股份社章程,甄别农村出嫁女及其子女的资格,合理配股。第三阶段,从今年12月到明年3月底,以行政监督和司法强制手段解决股权权益纠纷,依法兑现股份分红,分两次做好检查验收。
乐平镇委书记黎耀明在会议中强调:镇机关挂钩干部、各村委干部要充分认识落实农村出嫁女及其子女合法权益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深入宣传,落实措施,制定工作预案,尽早解决,具体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和监督到位,确保落实农村出嫁女及其子女合法权益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