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荷新创意花园总平面方案和457楼单体方案调整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1〕317号
关于荷新创意花园总平面方案和4#、5#、7#楼单体方案调整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罗西村民委员会西黎经济合作社申请对荷新创意花园总平面方案和4#、5#、7#楼单体方案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调整方案及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分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罗西村民委员会西黎经济合作社
二、项目名称:荷新创意花园总平面方案和4#、5#、7#楼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国路以北、凤凰路以东
四、申报类型:方案调整
五、项目基本情况:
荷新创意花园总平面方案和4#、5#、7#楼单体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根据市场深化需要,对方案作以下调整:
(一)总平面图:1、7#楼首层增加机械停车库,并由原来的27层调整为21层,建筑高度由原99.95调整为78.95; 2、因部分单体方案的调整,相应指标表相关面积数据进行对应调整;(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二)单体方案(详见各单体方案图)
1、4#楼:首层平面图取消门楼,大堂布局调整。二层平面图4-9至4-12轴增加两个套间。三至十九层每个套间间隔不变,套内局部均有所变动,并增加建夹层平面图。其余各层平面布局都不变,原基底面积882.40㎡修改为899.76㎡,建筑层高及高度保持不变。
2、5#楼:首层平面图取消门楼,大堂布局调整,物业管理用房位置调整并增加夹层,增加消防控制室和开关房。二层平面图5-8至5-11轴增加两个套间,原物业管理用房取消。十八至二十五层每个套间间隔不变,套内局部均有所变动,并增加建夹层平面图。其余各层平面布局都不变,原基底面积882.55㎡修改为899.76㎡,建筑层高及高度保持不变。
3、7#楼:首层平面图增加机械车位。原六至二十三层调整为六至十七层,减少六层,办公局部均有所变动,二层增加物业管理用房。原基底面积1714.95㎡修改为1689.31㎡,建筑高度由原99.95m调整为78.95m。
4、其余单体及地下室指标不变。
(三)面积指标变化情况
单体方案调整后面积变化情况如下表:单位为平方米
经审核,调整后的荷新创意花园总平面方案和4#、5#、7#楼单体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1年5月19日至5月28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jsgh@gaoming.gov.cn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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