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高明区沿江路以东旧城改造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明府办〔2011〕31号
关于成立高明区沿江路以东旧城改造
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荷城街道办,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区沿江路以东区域旧城改造步伐,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高明区沿江路以东旧城改造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合作沟通协调和组织领导工作。工作组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唐棣邦(区长)
副组长:严 冰(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文体旅游局局长)
黄棋泰(常务副区长、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局长)
刘志刚(副区长、区经济促进局局长)
麦兆雄(荷城街道办主任)
成 员:罗志华(区政府副秘书长)
管 雪(区政府副秘书长)
李卫文(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常务副局长)
吴兆华(区文体旅游局常务副局长)
刘磊芳(区经济促进局常务副局长)
王健尧(区环境运输城管局常务副局长)
欧德坚(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副局长、区三旧改造办主任)
杨航军(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局务委员)
陈远江(荷城街道办副主任)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国土城建水务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欧德坚(兼),联系电话:88266263。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机构 城市 改造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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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麒麟集团有限公司;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区纪委,
区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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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1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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