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录高明区市容环卫交通监督员的公告
各市民群众: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乱丢倒乱张贴乱穿行等行为的通告》佛府(2012)58号的精神,经高明区政府批准,由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管理)组织市容环卫交通监督员上路执勤,加大对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乱倒垃圾、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由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管理)组织聘请200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身体好、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人员担任市容环卫交通监督员,在其辖区范围内的道路、广场、车站、社区等地段上路执勤,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二、市容环卫交通监督员由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管理)组织报名、面试、资格审查、体检、上岗培训等工作,培训合格后,挂牌(有名字、照片)上岗,并穿着统一服装和佩戴统一的印有“市容环卫交通监督员”红袖章上路执勤。
三、处罚依据和标准: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乱丢倒乱张贴乱穿行等行为的通告》佛府(2012)58号的规定进行处罚。
四、年龄及其他要求:截至2012年12月1日前,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佛山市户口(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五、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以上资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近照3张。②如实填写《招聘市容环卫交通监督员登记表》,《登记表》可在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版块,以及高明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网站通知公布版块http://gmzhzx.gaoming.gov.cn/zwgk/tzgg/或报名现场索取。
六、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起至200名名额满员截止(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七、报名地点:高明区河江广安路55号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57-88613380。联系人:杜***。
八、工资待遇:工作期间每人每月1800 元(包含单位和个人应缴交的社保费用等)。
九、工作时间:在国家规定法定工作时间内每周安排休息一天。
特此公告
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管理)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招聘区市容环卫交通监督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