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落实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效能建设
一是落实重点项目“直通车”服务制度。加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力度,完善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落实重点项目“直通车”服务制度,对涉及重点项目的审批事项实行精简和流程再造,通过联合办公、网上审批、并联审批、集中审批、全程代办等方式,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办理时限,保证重点项目快推进、快落地、快建设、快竣工。
二是落实重点项目纪检监察派驻进场制度。制定出台《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廉政监督效能监察工作意见》,向全县重点项目派驻廉政监督效能监察组,前移监察关口,深入重点项目第一线,对行业监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依法履职、规范服务、廉洁施工等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项目建设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堵塞审批立项、工程施工、物资采购、项目监理、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容易滋生腐败的漏洞,确保项目运行高效、施工安全、干部廉洁。
三是落实效能问责惩处制度。加大明察暗访协调行动力度,整合党风、纠风、执法监察、信访、派驻机构、主管部门等力量,有效查处效能违纪行为。健全投诉受理制度,依托纪检监察专网,启用行政效能投诉管理系统,畅通渠道,严肃处理影响和损害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对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