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炜林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一万吨超临界发泡聚合物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炜林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一万吨超临界发泡聚合物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8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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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炜林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一万吨超临界发泡聚合物新材料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炜林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西园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炜林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西园,使用已建的闲置厂房作为生产场所新建年产一万吨超临界发泡聚合物新材料建设项目,主要从事超临界发泡聚合物新材料的生产,年产超临界发泡聚合物新材料一万吨。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包括挤出造粒、均化包装、发泡、冷却水洗、深加工、成核增大等,项目只进行物理发泡,不发生化学反应。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较为洁净,主要污染物为难溶于水的塑料微小悬浮物,在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前,项目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后,项目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②项目挤出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燃油锅炉使用普通柴油作为燃料,通过不低于8米,并高出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最高建筑物3m以上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③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④废包装材料部分回用,部分交由资源回收商回收利用;生产废料交由资源回收商回收利用;生产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为一般固体废物,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