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济宁市危重患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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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8日发表
依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劳社部[2002]8号)标准, 于2020年4月27日组织危重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专家组评审,下列申请病退人员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七天(自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5日),各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可向济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537-2966769 0537-2937902。
***:危重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名单.xlsx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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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13:41:1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