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城市管理之市政设施维修工程(大沥片区)招标补充答疑(1)
各投标单位:
本“补充答疑(1)”为对大沥镇城市管理之市政设施维修工程(大沥片区)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问:招标文件第6页人员要求与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页的1.4.1条款“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关于项目负责人要求不一致,请问以哪个要求为准?
答:以招标公告(即招标文件第6页)的要求为准。即:具有二级或以上(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同专业二级或以上(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并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招标文件中其他相关条款相应修改。
招标人(章):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章):佛山市南海区华南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 2013 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