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七年狮山镇镇属企业资产第二期出租项目公告
二○一七年狮山镇镇属企业资产第二期出租项目公告
(编号:SG201702)
狮山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公资办)委托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于2017年03月17日上午09时30分在交易所开标一室,举办二○一七年狮山镇镇属企业资产第二期出租项目竞租会,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出租,欢迎有意参加竞租的朋友前来报价。
一、资产情况及出租要求:
(一)资产情况
详见《资产情况及出租要求一览表》
(二)出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参加竞租活动,《资产情况及出租要求一览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2、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的方式进行出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
3、特别说明:(1)本期所出租的租赁物均不能用于仓储、物流及批发市场等行业,不得从事废旧塑料回收、废旧棉花加工、废旧皮屑加工、废布碎加工、絮状纤维加工、再生橡胶制造、泡沫塑料及人造革制造、砖瓦及石材制造、海绵发泡、再生海绵加工、喷水机制造等行业及废旧金属分拣等行业,不准建设电镀、企业自发电、陶瓷、小造纸、水泥、印染(含水洗)、玻璃马赛克、玻璃、生皮制革、小冶炼、小铸造、土法炼油、石棉制品、燃煤锅炉、耐火材料、红砖及狮山镇准入限制行业等项目。(2)均要求承租者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环保、噪音等问题必须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准堆放易燃类、易爆类、化工类等的材料、物品。《资产情况及出租要求一览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4、其他出租要求详见《资产情况及出租要求一览表》。
二、竞租诚意金:
(一)竞租诚意金金额:详见《资产情况及出租要求一览表》
(二)到账时间为:2017年03月15日上午11时00分截止。
(三)竞租申请人缴纳一项资产的竞租诚意金只能参加该项资产的竞租,竞租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规定的竞租诚意金一次性存入到指定账户,并在缴费凭证上注明本期编号、竞租资产编号及资产名称(如:竞租01号资产—开发01,则在备注栏注明:“SG201702—01号开发01”)。
如竞租申请人需参加多项资产竞租的,则需要缴纳多份竞租诚意金,一份竞租诚意金填写一张缴款凭证。
重要声明:当竞买(租)人与诚意金交纳人名称不一致时,交款人必须提供竞买(租)人的授权委托书,方能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竞租(投)登记手续。自然人不接受委托。
(四)竞租申请人应充分预计到银行工作的时间及手续问题,自行考虑并保证竞租诚意金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号,若因竞租申请人不按以上要求交纳竞租诚意金而导致竞租无效或不能参加竞租的,其后果由竞租申请人自负。
(五)开具《竞租诚意金缴纳证明》:已缴纳竞租诚意金的竞租申请人凭竞租诚意金汇款凭证、竞租申请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于2017年03月15日中午12时00分前 (节假日除外)到出租方的办公地址,开具《竞租诚意金缴纳证明》。
三、办理现场报名登记手续
已缴纳竞租诚意金并开具《 竞租诚意金缴纳证明 》的竞租申请人 ,请
于2017年03月17日上午09时30分至10时00分携相关资料(原件及盖章复印件)及《竞租诚意金缴纳证明》原件到交易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逾期办理或提交不符合规定的资料的恕不接受。
四、其它
(一)本期竞租项目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竞租文件,有意参加竞租的朋友可登陆南海狮山政务信息网:http://www.shishan.gov.cn、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http://www.nhgzlz.com/本期竞租项目的竞租文件。或于2017年03月15日上午11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到各出租方办公地址、公资办索取竞租文件。
(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至竞租现场会举办日,如有关于本项目竞租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在南海狮山政务信息网、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请有意竞租的朋友密切留意。如有疑问可在竞租现场会举办日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向交易所咨询,或到资产实地勘察时向出租方咨询,竞租现场会举办日不受理竞租申请人的答疑申请。竞租申请人递交竞租申请即视为已行使上述权利,且对本交易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无异议。
(三)本期竞租项目的合同样本、粤房字第3851403号房产证,南府国用(2016)第0201925号、佛府集用(2010)第0200457号的土地权使用证复印件请自行向各出租方、公资办索取或到交易所查阅,申请人递交竞租申请视为对合同样本无异议。
(四)本次竞租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以及口头竞租申请和报价。
五、联系方式: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附楼首层
联系电话:0757-86680126 传真:86689797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狮山俊景花园商贸C区21-23号(农商银行狮山新城支行三楼)
联系电话:0757-86689775 联系人:袁先生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狮山俊景花园商贸C区21-23号(农商银行狮山新城支行三楼)
联系电话:0757-81203082 联系人:左先生
佛山市南海狮山开发集团有限公司(01-02号资产)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城路2号风尚蓝湾招商中心
联系电话:0757- 86682222 联系人:吴先生
佛山市南海区松岗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03号资产)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联表田心村松岗广场三楼302室
联系电话:0757-85227852 联系人:刘***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4号资产)
联系地址:狮山丽怡路俊景花园A区36号铺(原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7- 86631728 联系人:孔先生
佛山市光明之城新光源投资有限公司(05号资产)
联系地址:狮山镇罗村广东省新光源产业基地D1座二楼招商中心
联系电话:0757-63862277 联系人:颜先生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7年03月07日
资产情况及出租要求一览表
编号 | 名称 | 现状 | 位置 | 面积 | 竞租诚意金 | 交易 底价 | 租期 租金 | 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当天支付) | 其他设定条件 | 出租方 | 联系 方式 |
01 | 开发01 | 闲置 | 狮山镇狮城路2号风尚蓝湾四楼之二写字楼 | 549.61平方米 | 127816元 | 20885元/月 | 1、租期:自租赁起始之日起计算5年。2、免租期:3个月。3、租金按季度缴交,先交租后使用,承租人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3-28号前付清下一季度租金。租金递增方式:租金前三年不递增,从第四年开始递增,此后每两年为一个租金递增周期,递增幅度在上一周期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 以公开交易成交价格的3个月租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 1、现场举牌竞价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元/月。2、土地使用权证号:南府国用(2016)第0201925号。3、资产用途:办公写字楼。4、行业要求:办公写字楼。5、资产交付时间: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6、资产交付方式:共同签署《租赁物移交清单》作为对租赁物现状无异议。7、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写字楼每月每平方4元 (合同期内若物业管理费需作调整则根据物业管理公司收费标准进行相应调整)。8、租赁期内如出租方因发展需要收回该租赁物的,出租方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合同自出租方发出通知后满三个月之日终止,承租方须按规定退还租赁物,出租方不需要向承租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9、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 10、承租方在租赁场地进行经营时,必须依法领取工商牌照及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后方可营业。办理有关证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给出租方,否则出租方将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 佛山市南海狮山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狮城路2号风尚蓝湾招商中心 联系电话:0757- 86682222 联系人:吴先生 |
02 | 开发02 | 闲置 | 狮山镇狮城路2号风尚蓝湾十楼之一写字楼 | 304.04平方米 | 81463元 | 10945元/月 | 1、租期:自租赁起始之日起计算6年。2、免租期:1个月。3、租金按季度缴交,先交租后使用,承租人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内支付当季度租金。租金递增方式:租金前三年不递增,从第四年开始递增,此后每两年为一个租金递增周期,递增幅度在上一周期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 以公开交易成交价格的3个月租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 1、现场举牌竞价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元/月。2、土地使用权证号:南府国用(2016)第0201925号。3、资产用途:办公写字楼。4、行业要求:办公写字楼。5、资产交付时间: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6、资产交付方式:共同签署《租赁物移交清单》作为对租赁物现状无异议。7、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写字楼每月每平方4元 (合同期内若物业管理费需作调整则根据物业管理公司收费标准进行相应调整)。8、租赁期内如出租方因发展需要收回该租赁物的,出租方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合同自出租方发出通知后满三个月之日终止,承租方须按规定退还租赁物,出租方不需要向承租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9、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 10、承租方在租赁场地进行经营时,必须依法领取工商牌照及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后方可营业。办理有关证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给出租方,否则出租方将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 佛山市南海狮山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狮城路2号风尚蓝湾招商中心 联系电话:0757- 86682222 联系人:吴先生 |
编号 | 名称 | 现状 | 位置 | 面积 | 竞租诚意金 | 交易 底价 | 租期 租金 | 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当天支付) | 其他设定条件 | 出租方 | 联系 方式 |
03 | 松岗房地产01 | 闲置 | 狮山镇松岗商业大道锦绣桃园南侧农业用地 | 20.08亩 | 10万元 | 10000元年亩 | 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2年。免租期:无。3、租金按季收取,每季第10号前付清当季租金。4、租金递增方式:无 | 10万元 | 1、现场举牌竞价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元/年亩。2、无土地证房产证。3、资产用途:农业生产及绿化种植。4、行业要求:农业生产及绿化种植,未经甲方同意和取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禁止在承包地块上建设任何构筑物或变更承包地块用途。5、资产交付时间: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6、资产交付方式:共同签署《土地移交确认书》作为对租赁物现状无异议。7、未经有关职能部门批准,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地块上搭建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 8、在租赁期间在租赁地块上的一切投资及所种植的任何绿化植物等,在合同期满后10天内搬迁,逾期未搬迁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移植或损毁。9、承租方必须承担土地使用税。 10、地块用途为农用地,承租方对概地块进行升级改造需符合规划局、国土局、市政部门的相关手续。 11、改农用地不能转租。 12、如因政府征用需要,承租方无条件归还该土地给出租方。 | 佛山市南海区松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联表田心村松岗广场三楼302室 联系电话:0757-85227852 联系人: 刘*** |
编号 | 名称 | 现状 | 位置 | 面积 | 竞租诚意金 | 交易 底价 | 租期 租金 | 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当天支付) | 其他设定条件 | 出租方 | 联系 方式 |
04 | 资产公司01 | 闲置 | 小塘塘中路房管大楼7号铺 | 约36平方米 | 3000元 | 540元/月 | 租期:自租赁起始之日起计算4年。免租期:1个月。3、租金每月收取一次,承租方须于每月7号前交付当月租金。4、租金递增方式:租金前两年不递增,第三、四年租金在前两年租金标准的基础上递增10%。 | 以公开交易成交价格的交易年限内总租金的1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 1、现场举牌竞价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元/月。2、房产证号:粤房字第3851403号;无土地证。3、资产用途:商铺。4、行业要求:商业服务业(餐饮业、网吧、游戏机室、***室除外)。5、资产交付时间: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6、资产交付方式:共同签署《土地移交确认书》作为对租赁物现状无异议。7、物业只按现状出租,(给予新租户一个月装修免租期)合同期满后,保证场地完好交还出租方。8、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9、承租方在租赁商铺进行经营时,必须依法领取工商牌照及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后方可营业。办理有关证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给出租方,否则出租方将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理。10、租赁期内如出租方因发展需要收回该租赁物的,出租方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合同自出租方发出通知后满三个月之日终止,承租方须按规定退还租赁物,出租方不需要向承租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狮山丽怡路俊景花园A区36号铺(原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7- 86631728 联系人: 孔先生 |
编号 | 名称 | 现状 | 位置 | 面积 | 竞租诚意金 | 交易 底价 | 租期 租金 | 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当天支付) | 其他设定条件 | 出租方 | 联系 方式 |
05 | D区1座四层1-6轴之二办公楼 | 闲置 | 广东新光源产业基地核心区D区1座四层1-6轴之二办公楼 | 424 | 145314元 | 28元/平方米/月 | 期:自租赁起始之日起计算5年。免租期:1个月。3、租金每月收取一次,承租方须于每月5号前交付当月租金。4、租金递增方式:合同期内每二年为一期,每期租金在上期租金基础上递增5% | 35616元 | 1、现场举牌竞价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0.5元/平方米/月。2、土地证号:佛府集用(2010)第0200457号。3、资产用途:办公写字楼。4、行业要求:办公写字楼。5、资产交付时间: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6、资产交付方式:共同签署《土地移交确认书》作为对租赁物现状无异议。7、承租方不得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将租赁物转租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 8、承租方在租赁场地进行经营时,必须依法领取工商牌照及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后方可营业。办理有关证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给出租方,否则出租方将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9、租赁期内如出租方因发展需要收回该租赁物的,出租方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合同自出租方发出通知后满三个月之日终止,承租方须按规定退还租赁物,出租方不需要向承租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 佛山市光明之城新光源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狮山镇罗村广东省新光源产业基地D1座二楼招商中心 联系电话:0757-63862277 联系人:颜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