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办公大院物业管理项目中标公告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受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的委托,于2019年9月12日就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办公大院物业管理项目440605-201907-602634-0039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440605-201907-602634-0039
二、 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办公大院物业管理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002800
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 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市开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叶盛灵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北路99号、103号201
六、 报价明细
本项目(项目编号:TC2019(NH)WZ0008)报价清单明细详见***。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办公大院物业管理项目 | / | 1项 | / | 详见招标文件 | 7970673.23 |
七、评审日期:2019年9月10日
评审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评标七室
评审委员会:
负责人:张莉 ,成员:单赋添、符永勤、胡锋、陈绍聪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情况
单位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不通过理由 |
广东同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 |
佛山市南海区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 |
佛山市粤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 |
深圳市住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 |
深圳市莱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 |
佛山市恒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不通过 | 佛山市恒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投标总价为8003413.9元,高于项目采购预算。 |
广州市开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 |
广东广物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 |
(二)有效投标人综合得分及排名
单位名称 | 技术 总分 | 商务 总分 | 价格 总分 | 开标价(元) | 评标价(元) | 综合 得分 | 排名 |
广州市开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46.20 | 35.00 | 9.45 | 7970673.23 | 7970673.23 | 90.65 | 1 |
广东同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45.40 | 34.00 | 10.00 | 7980851.85 | 7530731.81 | 89.40 | 2 |
佛山市粤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40.60 | 32.00 | 9.42 | 7992824.00 | 7992824.00 | 82.02 | 3 |
深圳市住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0.60 | 31.00 | 9.69 | 7771344.34 | 7771344.34 | 71.29 | 4 |
深圳市莱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29.80 | 29.00 | 9.54 | 7890552.56 | 7890552.56 | 68.34 | 5 |
佛山市南海区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31.00 | 27.00 | 9.44 | 7976060.00 | 7976060.00 | 67.44 | 6 |
广东广物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27.40 | 16.00 | 9.89 | 7610754.84 | 7610754.84 | 53.29 | 7 |
(三)中标、成交通知书与采购结果通知书的发放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应与中标、成交供应商于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电子中标通知书将通过“交易综合平台”自动推送,请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查阅、打印。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 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7-8121059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658630
(二)采购代理机构: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210590
传真:0757-81210358 邮编:528200
(三)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管理站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兴业东路8号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658630
传真:0757-86658630 邮编:52820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发布时间: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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