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关于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办理业务范围章程变更等事项的通知
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我区登记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将陆续于近期有效期届满,在办理更换登记证书业务时,发现存在以下情形:
1、有部分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上登记的业务范围与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上登记的办学内容不一致(以下简称“业务范围不一致情形”),需变更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统一改为“学前教育”。
2、有部分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章程与《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的内容不符(以下简称“章程不一致情形”),需变更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统一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更改。
针对上述情况,为优化办事流程,方便各幼儿园办理相关业务,经区民政局与区教育局商议,现将有关办理业务流程通知如下:
1、自行核对: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在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换发业务前,先自行核对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及章程,判断是否存在“业务范围不一致情形”或“章程不一致情形”。
2、适用对象:本办理流程仅适用于存在“业务范围不一致情形”或“章程不一致情形”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3、办理流程
(1)存在“业务范围不一致情形”的,需办理业务范围变更业务: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根据网站提示,依次上传《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变更登记申请书、理(董)事会会议纪要、章程修改说明、修改后的章程、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并提交。注意:《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直接扫描上传,无需提交给区教育局加盖公章。“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一栏上传本通知。
(2)存在“章程不一致情形”的,需办理修改章程核准业务: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根据网站提示,依次上传《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章程核准(备案)申请书、章程修改说明、修改后的章程、理(董)事会会议纪要和主管单位审查意见并提交。注意:《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直接扫描上传,无需提交给区教育局加盖公章。“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一栏上传本通知。
(3)如存在“业务范围不一致情形”,且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无需另外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换发,只需办理业务范围变更业务。
(4)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区民政局将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业务(登录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可查看办理进度),请携带所有提交的纸质材料,直接前往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大厅)领取登记证书。
4、办理时间:2020年7月31日前在网上提交办理上述业务的,按本通知的办理流程办理。2020年7月31日后在网上提交资料的,仍按原办理流程办理。
***1: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doc
***2:存在“业务范围不一致情形”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参考名单.docx
***3:存在“章程不一致情形”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参考名单.docx
***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有限期即将届满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名单.docx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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