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检察机关在广东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第六届年会表彰中取得优异成绩
2012年8月27日,广东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第六届年会暨2011-2012年度省级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评审会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广东分院举行。在会上,省院王学成副检察长传达了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十三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精神,对下一阶段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作出了部署,并对在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论文的作者进行了表彰。本届年会全省共提交论文853篇,共评出获奖论文120篇,其中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优秀奖60篇。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在本届年会表彰中共获得8个奖项。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3名。具体获奖情况如下:
一等奖
1.论两法衔接中的证据能力——基于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52条第2款的思考(佛山市院 罗祥远)
2.论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的理论基础与机制完善(佛山市院 张杰)
二等奖
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为视角(佛山市院 杜雨潼)
三等奖
1.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与社会管理机制创新——以《刑法修正案(八)》、《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视角(顺德区院杨炯 李荣楠)
2.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实证研究——以佛山市禅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为例(禅城区院 唐春芳)
优秀奖
1.检察建议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价值及边界探析(佛山市院 刘利)
2.从刑事诉讼法修改看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的转型(佛山市院 沈畅)
3.民事检察权存在之正当性及完善分析(顺德区院 胡莲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