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文化产业发展每年专项资金不少于3000万
佛山日报讯 记者王晓丹报道:在禅城办民宿,奖!旅行社组织来禅旅游,奖!禅城景区创A 工作,奖!……昨日,禅城文体旅游局通报了扶持文化发展的政策,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的专项资金发展文化产业。
根据通报,《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自4月20日起实施,区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的专项资金发展禅城文化产业。
专项资金扶持的对象包括:大型文化活动及会议;新媒体、数字出版、数字动漫、互联网信息服务及旅游产品设计、研发、孵化等新兴文化产业项目;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娱乐、文艺创作与演出、工艺美术、文化会展、文化交流、产业文化升级、创意设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产业化等文化产业项目,以及体育和旅游项目;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文化旅游街区等集聚区建设项目; 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及经区政府批准的其他资助项目等。
此次扶持的范围和涵盖面十分广泛,不仅涵盖非遗、陶瓷等传统特色文化,动漫、新媒体、数字出版等新兴文化产业也包含在内。
办法规定,由国家级文化部门主办的国家级大师个人国内专题展会,境内的可申请一次性补贴10万元,境外的(含香港、澳门、台湾等区),可申请一次性20万元(每位大师每2年可享受1次);对国家级、省级大师在禅城设立工作室和艺术展馆的给予3年的租金补贴。对本办法执行日后落户禅城并已开始运营的新媒体、数字出版、数字动漫、互联网信息服务及旅游产品设计、研发、孵化等新兴文化产业项目给予连续3年的租金补贴。
禅城目前正在大力打造全域旅游,禅城专门针对旅游也出台了《佛山市禅城区扶持旅游产业发展办法(修订)》,在扶持文化产业资金中专门列支500万元对旅游发展进行专项扶持。
按照办法,组织市外人员来禅旅游不过夜,参观1个收费景点的团队(8人以上,下同),给予旅行社10元/人次奖补,2个或以上景点,给予20元/人次奖补,如果是在区内规模以上酒店住宿的,给予旅行社80元/人次奖补。对辖区内新增的3A、4A、5A 旅游景区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资金扶持。
此外,还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民宿开发。对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民宿项目,按照20万元/栋(客房数量达到至少3间以上的独栋房屋),累积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予以一次性扶持;利用闲置房屋改建或其他新建的民宿,按照2万元/房间(大堂、餐厅、厨房、卫生间除外),累积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予以一次性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