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小学英语科教师的公告
根据区人事局《关于区学校2008年招聘工作人员的复函》(明人函[2008]160号)和《关于同意区教育局2008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的复函》(明人函[2008]180号)精神,经研究,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小学英语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属下小学英语科教师5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5月20日后出生);
(2)学历: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英语专业毕业生或在职中小学英语科教师;
(3)师范专业;
(4)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乙或以上;
(5)身体健康。
三、薪酬待遇
享受我区小学教师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办法及录用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得出总成绩后择优录用。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英语科相关专业知识。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要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参加笔试的对象全部参加面试;
(3)考核: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录用资格线为总成绩60分。对总成绩达到资格线或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5名考核对象。
五、报名及考试要求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在2008年6月4日下午5时前。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联系电话:0757-88282322、0757-88282312;联系人:叶和新、赵小岸)。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原件以及个人简历、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相片2张(同版)。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师范教育的有效证明及学生证。
(4)考试时间及地点:6月6日8时30分至10时在高明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进行笔试,10时15分至12时教育局四楼会议室进行面试。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二00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