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可申报进口贴息项目
昨日(22日),记者从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获悉,广东省内外经贸发展和口岸建设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开始申报了,禅城企业从即日起至2016年1月4日下午下班前可将申报资料交到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据悉,申报进口贴息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近五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行为;申请进口产品贴息的企业(单位),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申请进口技术贴息的企业(单位),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方;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产品和技术应在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结关和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对于在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完成进口但没有及时申报进口贴息的符合条件项目,可于本次补申报(应注明为补报项目)等。同时,申请企业(单位),其进口产品、技术必须未申报过中央、省财政的补贴项目,且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规定的条款。
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广东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年度贴息资金总额及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情况,确定贴息标准及单家企业(单位)最高贴息额。有意申请进口贴息的企业可到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网站查询相关的申报资料。(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