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发放南澳县2014年度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租金补贴的请示
关于批准发放南澳县2014年度城镇
住房保障对象租金补贴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为确保完成我县2014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切实解决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在申请、受理、调查的基础上,通过民政、住建等部门联审及公示,确定了我县2014年廉租住房保障30户对象户(其中20户实物配租,10户租赁补贴。20户实物配租房屋通过租赁,给予租金补贴的方式解决。)并拟发放租金补贴。为做好该项工作,我办参照《汕头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操作规程(试行)》的规定对30户对象户各户租金补贴数额进行核算,合计共需补贴租金67040元(其中20户实物配租户租金补贴47160元,10户租赁补贴户租赁补贴19880元)。
现将我县今年廉租住房保障30户对象户租金补贴的具体情况呈报县政府,请求批准发放。
专此请示
***:
1、《关于同意南澳县2014年度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实施计划的批复》(南府办函[2014]205号);
2、《南澳县2014年度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表》、《南澳县2014年度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实物配租户租金补贴发放表》。
南澳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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