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办事处四措并举强化初信初访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局对做做好初信初访办理工作提出的要求,大鹏办事处依据《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四措并举认真做好初信初访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程序。建立初信初访快速处理机制,在收到初信初访事项时,及时登记了信访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投诉请求等主要内容,做到了要素完整、客观、准确,并及时录入了信访信息系统。及时有效地把矛盾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二是认真梳理,分类处理诉求。对来访群众始终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诉求,认真做好登记,及时转送、交办给相关部门办理。对意见建议类初信初访事项,若有利于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则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研究;对揭发控告类,按照纪检监察工作相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报送有关负责同志或转送纪检或组织部门处理;对情况重大、紧急的初信初访事项,及时提出建议并报请分管领导决定;对网上投诉和上级交办的初信初访事项,及时转派并缩短交办期限。
三是及时办结,畅通信访渠道。在收到信访人的初信初访事项当日起,在60日内(特殊案件可申请延期30日)及时办结并答复信访人。对不属于《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受理范围的初信初访事项,在15日内及时向信访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做好政策解释和教育疏导工作。今年1-8月,大鹏办事处共受理来访、来电、来信及上级交办件共283宗,已办结283宗,及时办结率100%。
四是严格督办,落实责任。建立快速处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各个环节工作责任。采取***督办、现场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等方式,严格督办各事权单位对初信初访事项的受理办理情况,截止今年8月底,我办事处未出现不及时办理和违反信访制度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