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实施〈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细则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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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为落实强区放权,推动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府〔2016〕8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大鹏新区实际,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大鹏新区实施〈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细则》,并于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1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4月19日24时,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共收到各类反馈意见共0条。
特此通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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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22:23:5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