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回头看
10月23日晚,为贯彻落实坪山区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精神,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谭长余带队到坑梓街道开展安全生产督导调研,重点对电动自行车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坑梓街道安监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及网格中队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督导检查行动。
督导组随机抽查了秀新社区的20余栋出租屋和居民楼,其中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有3栋(秀新社区法庭路一巷4号,宝西路7号、9号),涉及电动车3台,存在飞线充电的有6栋(秀新社区法庭路一巷4号、二巷3号、三巷2号、三巷3号、三巷5号、四巷4号)。此外,检查中还发现2家商铺存在安全隐患,分别是:欣浩新旧货店,存在商铺内违规明火做饭煮食的消防安全隐患,督导组现场没收了有关做饭用具;振兴发五金模具店,存在居民楼内违规生产加工的安全隐患,督导组责令厂家立即停止生产,并对其生产设备进行查封,同时要求街道要及时与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坪山局对接,并指派工作人员***处理后续事宜。
检查过程中督导组发现问题主要有:一、充电点建设不足,仍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的情况;二、部分楼栋无集中存放电动自行车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于楼梯口;三、大部分居民楼都存在楼道堆放有杂物的现象;四、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现象普遍,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足;五、居民楼楼梯口未张贴安全警示宣传单张,在楼梯出入口未张贴“电动车不得入内”标志,仅有的宣传标语因破损,不易识别;
最后,督查组与坑梓街道相关负责同志详细交流了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充电桩建设情况,并现场反馈了督查组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长余同志要求:一是街道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违规充电行为,严防回潮现象;二是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企业违规生产安全隐患,街道要督促企业整改;三是要做好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意识;四是街道要加快室外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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